上海菲捷實業有限公司違反規定被罰款40000元
千龍網北京3月23日訊 近日,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 滬食藥監(松)罰處字[2017]第22201700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菲捷實業有限公司違反規定被 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0000元。
滬食藥監(松)罰處字[2017]第22201700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上海菲捷實業有限公司 未有效運行與所生產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 上海菲捷實業有限公司在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的基礎上,決定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的決定日期為2017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