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愛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被罰款
近日,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浦市監案處字[2017]1502016907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愛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被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00元。
浦市監案處字[2017]1502016907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上海愛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于2016年6月30日起在浦東新區合慶鎮人民塘路4104、4110、4120號從事餐飲服務的經營活動。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訂)》第122條第1款依法對上海愛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處以責令改正;并罰款50000元。作出處罰的決定日期為2017年3月15日。